扬子晚报网2月25日讯(通讯员 张晋 记者 万凌云)“随着共享汽车的普及,相关交通事故也见涨”,25日,镇江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辖区一司机驾驶共享汽车,因为对车辆操控性能不熟而引发单边事故。就此他建议,司机在租用共享车辆上路前,一定要先熟悉车况,先予调试。否则,引发事故就后悔莫及。
22日晚9时15分许,镇江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,在镇江五凤口高架官塘桥互通坡道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。
大队民警迅速出警。在现场发现一辆共享小客逆向停在路边绿化带上,车辆前部受损严重,一根8米余长路灯杆也被连根撞倒。当时,灯头折断,斜躺在路边,周围部分绿植也被殃及毁损,所幸无人员受伤。
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,在排除酒驾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勘查了解。
警方介绍,据当事人罗某讲,当晚9时许,他在镇江美林湾共享汽车自动租赁点租车,准备去镇江火车站接人。上车时发现因车内封闭,温差原因导致前挡玻璃上有些水雾,当时自己并未在意,也没及时清除。此后,在视线效果不佳的情况下,就发动汽车打开暖风启程上路。
行驶过程中,感觉前挡玻璃雾气不但未被暖风吹散反而越来越严重。当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视线不清,速度较快加上路况不熟,采取措施不当等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。
驾驶人罗某事后懊悔的说,第一次租用共享汽车,对其性能及车内面板操控装置不熟悉,调节暖风开关时可能并未调吹至前挡玻璃的位置,所以未能达到有效消除雾气帮助其安全行车的目的。罗某认为,都是因为自己马虎大意,心存侥幸的态度才导致事故的发生。
警方表示,罗某将单方面承担车损、绿植及公共设施损坏的全部责任。
采访中,警方反馈公享汽车自动租赁点已普及,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,但随之而来租用共享汽车上路引发的突发故障及发生的交通事故,也有所增长。这名负责人就此提醒:租用共享汽车上车时请先确认电量是否充沛、开车前对操控面板进行熟悉调试。此外,夜间租用时还要对灯光进行检查确认,在确保车辆设施齐全完好的情况下谨慎安全行驶,从而达到便捷,高效,安全的出行目的。